各专业负责人、各任课老师: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课程建设管理规定,每门主干课程一般要求进行期中考试,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专业课程期中考试在第9周至第11周内完成。
2.考试形式由任课老师决定,有闭卷、开卷或其他考查形式三种。
3.期中考试原则上进行随堂考试,由任课老师亲自监考,确实需要学院安排统一考试的,请任课老师提早向学院申请,学院汇总后再作具体安排。
4.请将送印的试卷发送到电子邮箱:630610473@qq.com。
5.联系人:范文春 联系电话:662346。
教学科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