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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08、09、10级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格注意事项
日期:2013-02-27   编辑:       阅读:[ ]次

各位080910级同学你们好。现就社会实践学分申请事宜通知如下:申请学分的同学需递交实践证明一份(需指导老师签字和学院盖章,否则无效)

申请表见附件,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