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强调学风建设的过程性原则,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不断激发广大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使人人有方向,班班有目标,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申报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每个学院按照班级数20%的比例推荐。
2.上学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班级。
二、申报办法
1.申报班级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包括班级现状、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和一览表,A4纸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左侧两钉装订,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各班级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给学院。
2.各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后,拟确定立项班级名单,申报立项的班级必须附有该班级当学年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
3.学院网站公示。
三、审批程序
经学生处审核,确定拟立项班级并在校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最后将确定立项班级名单在校办公网上公布。
四、表彰奖励办法
1.立项的班级开展有关学风建设方面的活动,经审核,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凭发票和活动材料到学生处报销,一学年不超过600元)。
2.通过一学年的努力,实现创建目标,班级的学风进一步得到提高并评上“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学生处奖励600元。
3.每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将从立项的班级中评选产生。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