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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2届“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推荐”的通知
日期:2012-02-15   编辑:       阅读:[ ]次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政治教育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材观和择业观,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浙教电传〔2012〕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见附件)的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排序。本年度我校2012届毕业研究生总数为319(其中3名延期毕业学生)人,根据上级文件,按毕业研究生人数5%的比例计算,我校共有16个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其中,毕业研究生20人以上的人文、物电、化材、数学四个学院,按5%比例的整数倍直接确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人文4个,物电1个,数学1个,化材3个),其余七个候选人名额,在数学学院第二名、物电学院第二名、化材学院第四名和其它学院推荐的名单中,由研究生部组织各相关学院联评产生。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 院

毕业生数

推荐名额

学 院

毕业生数

推荐名额

人文学院

80

4个(确定)

物电学院

36

2个(第一名确定,第二名参加联评)

法政学院

16

1个(参加联评)

化材学院

78

4个(前三名确定,第四名参加联评)

马 院

15

1个(参加联评)

音乐学院

12

1个(参加联评)

外语学院

18

1个(参加联评)

体育学院

17

1个(参加联评)

数学学院

27

2个(第一名确定,第二名参加联评)

教师教育学院

13

1个(参加联评)

美术学院

5

1个(参加联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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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个(参加联评)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一篇,SCI上发表(或录用)论文的优先考虑;文科毕业生要有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三)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