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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二○一二年度华东地区普通高校招飞的通知
日期:2011-10-25   编辑:       阅读:[ ]次

关于二○一二年度华东地区普通高校招飞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飞选拔工作在军区空军政治部机关和各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下,各高校学生部门组织实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组织上站等工作,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具体组织对符合空军招飞选拔标准、条件的大学生实施招飞初检和政治初审。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为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应届本科毕业2010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含国防生),未婚。其中,本科毕业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二年级在读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二)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87630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不超过22周岁(1989630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

体重52KG以上;

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报名时可参考E字表0.9以上)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色觉:无色盲、色弱。

体征:无文身、刺字。

(四)心理品质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五)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