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一二年度华东地区普通高校招飞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飞选拔工作在军区空军政治部机关和各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下,各高校学生部门组织实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组织上站等工作,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具体组织对符合空军招飞选拔标准、条件的大学生实施招飞初检和政治初审。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为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和2010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含国防生),未婚。其中,本科毕业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二年级在读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二)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不超过22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
体重:52KG以上;
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报名时可参考E字表0.9以上)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色觉:无色盲、色弱。
体征:无文身、刺字。
(四)心理品质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五)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