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专业负责人、任课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教学时间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完,集中考试课程安排在2024年1月11日至1月19日,提前考试的课程将2024年1月11日之前结束考试。
二、考试组织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
三、试题要求
1、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应统一出卷(不同专业同一课程可分开出卷,但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必须统一出卷)。
2、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拟两份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出卷,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AB卷重复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3、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新葡的京集团8814考试命题审批表》。
4、请各任课老师在2023年12月25日前将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材料交给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试卷材料的电子版送交学院教学科。(▲提前考课程的试卷材料也请先交给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再发至教学科)
四、成绩登录
1、成绩录入系统将在2023年12月8日08:00开放,到2024年1月24日16:30关闭。请任课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时间前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学生及时查看,耽误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准备。
2、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低于40%。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教育实习成绩分教学和班主任两门各按五级制评分,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评分。
3、申请缓考的学生统一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开考前录入,无故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在备注栏填入“旷考”(无需做其他标注)。
五、试卷归档★
任课教师将纸质考试材料签名(必须用黑色笔签)后,于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送交教学科。材料清单如下:
1、按学号顺序排好的试卷及监考记录表、考生名单;
2、成绩登记表3份;
3、考试分析报告1份(生科专业的课程交达成度分析报告);
4、记载平时成绩的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中必须有考勤、课堂表现、作业情况三项体现出来)1份;
5、课程评分标准
6、A、B卷及答案各1份(命题人处需签字)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翠英 ;电 话:668916;邮 箱:969780588@qq.com
教学科
2023年12月12日